信丰中学科研课题督查及奖励办法
为了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督促各课题组正常按时有效的开展研究活动,使学校的科研工作、学生的研究性学习真正落到实处,同时从教育素质上提高教师自己的研究能力与教学水平,从根本上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信丰中学科研课题过程核查督导小组
组 长:肖承洪
副组长:刘明海
办公室设在教科处
办公室主任:刘 柳
成 员:校学术委员会成员
二、过程核查及督导细则
1、建立科研课题管理档案,立项、结题、中期核查情况一览表。
2、建立校级专题管理档案,校级立项、结题、中期核查、时间一览表。
3、校级以上课题,各课题组应按课题研究过程时间表的要求及《信丰中学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正常开展研究,校“过程核查督导小组”每学期分期中、期末两次进行核查与督导,并对研究情况的“过程”、“原始资料累积”、“论文或总结(阶段性成果)”及“所涉及的(研究的量)‘量’”进行考评。考评情况一周内公布,并分别予以表扬与批评。对一学期内无任何“活动”的研究课题,取消所有考评加分、奖励等,并不予以承认课题的成立。
4、帮助各课题组解决研究过程中出现的困难,提供各种咨询,推荐参加课题研究的各种学习与培训。
5、掌握各课题组研究“动态”,积累各课题研究资料,协助上级课题中期检查组来校进行“中期检查与评估”。
6.定期整理核查全校课题研究人员情况,凡结题满三年者,应重新申报课题,学校考核将对主持人、骨干成员及一般成员作适当区分。
三、奖励办法
1、学校大力鼓励教师参与课题研究,对研究过程中的困难,学校将努力资助解决。学校各年级、处室、组应无条件提供协助,并且课题审报立项费学校将予以报销。
2、奖金的分配由课题业务骨干与课题负责人协商确定,但业务骨干与负责人的奖金一般不多于组内人平均奖金的2倍,其他成员的奖金应依承担任务、完成情况等来确定。
3、开题预支拨经费。课题一经立项,即可凭立项批文或证书,由学校支拨相应等次经费作为“课题研究经费”,不足部分,按财务制度,由学校报账的可以申报,不能报账的,由组内成员想办法解决。如无充足理由,课题未能按时结题的,开题经费应从课题组成员中扣除,或按“过程检查督导小组”的意见,如数或按时间(工作量)比例扣回。
附:经费:国家级1000元,省级700元,市级500元,校(县)级100元。
4、结题奖金:课题结题(获奖)学校按课题结题等次分别给予一定金额(单位:元)的奖励,列表如下:
课题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结题 |
国家 |
10000 |
5000 |
3000 |
1500 |
省级 |
3000 |
2000 |
1000 |
500 |
市级 |
1000 |
600 |
400 |
300 |
5、教育科研成果,根据验收鉴定的级别和等级进行奖励,如无等级只评“优秀结项课题”的,则按二等奖或学校行政会研究的标准给予奖励。所有科研成果均必须凭终期验收评审结果的原始证件计奖。
6、以上课题级别以有关文件或证书为依据,适用于我校教师主要负责的各级课题,如是子课题以总课题的下一级计。
7、本办法从行政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已有课题在本办法之列),未尽事宜以学校行政会裁定为准。
信丰中学
2007年8月
2009年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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