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郑老师,据我了解,您是依法治班的倡导者,请问用法治的思想管理班级有什么好处?
郑学志:思想决定行动,观念决定成效,不同的管理思想,就会带来不同的教育效果。我觉得传统的班级管理是一种“人治”,人治最大的缺陷就是班主任的素质不同、水平不一,班级管理容易因为老师的个人好恶和性格影响,而造成学生成长上的不利。依法治班则不同,它所建立的是一种理性的教育环境,即班主任的班级管理,表现为一种规则意识,契约意识,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不再以个人好恶为转移,而是以制度为依据,更多地体现了现代教育的科学、民主、爱心和责任精神。
对班主任来说,依法治班最大的好处就是让学生学会自治,学会民主管理,从而让自己最大限度地解放出来,专心研究教育管理中的其他问题,避免自己成为学生的高级保姆。对我们社会来说,依法治班最大好处就是为我们国家培养了一大批富有科学、民主、爱心和责任意识的公民;他们从学生时代就认识到个人的权威是最不足信的,要建设一个和谐社会,我们需要养成人人按规则办事的好习惯。
记者:依法治班,或者是用班规管理班级的实质是什么?
郑学志:依法治班的实质就是在班上尽可能地推行民主管理,通过师生一道制订和遵守班规,形成一种新型的民主教育管理环境。可以说,师生一起制订班规和遵守班规,是一种民主、自治和法治的先期操练,有利于培养未来公民民主、自治和法治素质。
记者:请问在班规里边,究竟是班主任大,还是班规大?
郑学志:提这个问题,说明在我们现行的班级管理中,我们好些班主任还把自己凌驾于学生之上。事实证明,当我们一开始就对学生进行一种不平等教育时,那种教育是不成功的。在民主治班的理念中,制度是最高的。我们推行依法治班,班主任就要接受班规约束。我研究了很多卓越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工作,发现凡是成功的班级管理,都会对班主任有一种约束:比如说魏书生,就在自己班里建立了一个防止自己发怒的学生监督员;李镇西也在班规中明确规定,班规不仅仅是对学生有约束力,还对班主任也有约束力,
我的班规(在班主任之友论坛“网友连载”《班主任工作半月谈》里有)在“班主任职责”里,明确规定了班规对班主任也有约束力。我认为,制度是管理人的工具,对管理者没有约束,那是“人治”;制度高于一切,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一样受法律的约束,那才叫“法治”。班规是一种游戏规则,如果对班主任没有约束,班主任带头破坏这种规则,这个游戏在学生看来就一点也不好玩,就玩不下去了。
记者:在依法治班中,究竟谁是执法的主体?
郑学志:衡量一个班主任是否依法治班,只要看班规由谁来执行就可以了。由班主任来执行班规,班主任说了算,班级管理最终解释权在班主任,这种“法治”,说穿了还是人治,换汤不换药。真正的依法治班,应该是班规赋予了谁某一个部分职权,他就只拥有那部分权利,这才叫依法治班。依法治班的主体应该是全体同学和老师,每人按照班规规定履行自己“那一部分”的职责,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也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地调动学生参与班级管理的积极性,才能够真正地让学生进行自治自律,学会自我管理。
记者:我看了许多班主任的班规,发现基本上都是一个处罚细则,对这种班规您是如何看的?
郑学志: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全的教育,我向来认为,只要有制度,就一定会有违反制度的惩罚。但是,我反对把班规搞成处罚细则。我认为班规最重要的功能还是教育功能,它通过我们主张什么、提倡什么来教育引导学生。所以,班规里的处罚细则,更重要的应该是唤醒孩子对错误言行的认识,而不是刻意要对孩子进行处罚。班规里的处罚细则太多,整个地一个“不准”、“不许”环境,像刑法一样让人战战兢兢,对孩子的教育意义不大。
班规中一个重要的精神应该是奖励,通过奖励来表达我们对大家的未来期望。事实上,在教育行为中,提倡、鼓励和适当的奖励往往会比单纯的处罚更有效。不知道大家注意没有,在那些成功的教育名家班规中,是没有惩罚细则的,如魏书生的班规基本上就是一个岗位职责,外加各种“常规”,什么一日常规、一周常规、一月常规、一学期常规啊,重心放在明确任务,引导生活。
因此,班规不能仅仅只表现为奖惩条例和量化规则,而应该说,班规是美好班级生活的支柱,或者是通向美好班级生活的桥梁。
记者:当学生的违纪行为遭遇班规“法律空白”时,该怎么办?
郑学志:过去我们有一个错误的观念,认为制订制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管住人。其实,一个好的制度,不仅仅能够管理人,更能够发展人。当我们的制度遭遇到法律空白时,这是对学生进行规则教育的极好机会。我们要通过和学生讨论、补充班规,让孩子们接受正确的规则教育。让所有孩子都认识到,规则是我们这个契约社会必不可少的法则,每个人都必须接受规则的束缚。同时,规则还应该为人服务,当我们遭遇法律空白时,要学会完善我们的法律制度。
在这个问题上,可能老师中有两种极端,一种是消极法律派,他们认为既然班规里没有,我们就不应该对学生进行相关处罚,这是典型的教条主义;一种是强权派,他们主张先给学生以处理,然后再解释为什么,并把这些意见补充进班规,这实际上是人治。我认为这两种方式都不是很正确的,最好的办法,是借鉴法律上遭遇空白时按照立法精神(或者说立法原则)来处理,即按照我们的班规所提倡的方向来处理。打个比方说吧,现在很多学生使用手机,这个手机能不能够带进课堂?原来在班规中没有明确,现在该怎么办?我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看看我们制订班规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我们班规的立法精神是维护一种安静、协作的学习环境,那么,我们就可以要求孩子们:你们可以使用手机,这是你个人私生活的权利,但是,在进教室时,你的手机必须处于关机状态,在寝室里,你通话不能够影响其他人休息和生活,更不能够用手机来玩游戏。
在我们这次组织的稿件中,我觉得郑光启老师的做法也值得借鉴:当学生违纪行为遭遇法律空白时,使用相关规定来处理,这也是一个不错的处理方式。
记者:班规具体制订时有什么原则性的要求没有?
郑学志:班规制订的原则应该是民主、科学、实用和有教育意义。民主和科学不用解释了,实用性原则实际上就是一个可操作问题,如果你的班规不利于操作,那个班规能够坚持下来,我估计也是假的。比如说我们制订班规的时候,不能够空洞地提出爱祖国、爱人民,这太空洞,没有实际行动,谁能够指责我不爱祖国、不爱人民呢?这一点就没有操作性。
班规主要的目的是教育孩子,让孩子学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因此,教育性要求,应该是所有班规最终目的和根本要求。
记者:班规遭遇到学生的强烈抵触时,该怎么办?
郑学志:班规有抵触,说明我们制订班规的过程还不很民主。我们大家制订班规的时候,不要自我感觉良好,要注意孩子们的感受。当我们的班规只是体现老师的要求,而不是学生自己的切身体会时,制订班规就是一种束缚,孩子们执行起来就会有抵触情绪。
一个好的班规应该是孩子们自身的迫切需要,是他们为自己的生活环境制订的一个强有力的保障,而不仅仅是班主任的意见和要求。当我们的班规遭遇到学生的抵触时,我们就要反思一下,是不是我们班规制订的过程不民主,是不是我们的班规内容没有体现最大多数学生的意志?如果是,我们需要的修改,甚至推倒重来,而不是死命维护。死命维护只能够活受罪。
记者:严格执行班规,就能够确保班级管理成功吗?
郑学志(笑):恐怕还没有这么幼稚的老师吧,呵呵。一般来说,班规只是对具体行为的一种约束和提倡,对于学生的思想工作和道德方面的问题,我估计还没有哪一个班规可以明确地进行量化处理。比如说谈恋爱这件事情,班规不允许,可以写上具体条款;但是正确的人生观、爱情观,却需要班主任进一步教育。我们要注意用思想教育去解决班规条款所不能够解决的问题。
尽管班规不是包治百病的良药,但是依法治班,依然是科学班级管理的发展方向,对这一点,我想我们的年轻班主任不庸置疑。
记者:有好些班主任模仿军规和乡规民约制订班规,请问您对这种做法如何看?
郑学志:无可否认,军规和乡规民约在特定范围的人群管理中具有很大的成功性,尤其是军规,以其严肃、雷厉风行和绝对执行的特点,已经成为制度管理的典范。
但是,班规和军规、村规民约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从制订的过程来看,军规要求的是绝对服从,它强调的是一种职责,是下级对上级命令、指示的无条件服从;它的制订是由上而下的,体现了国家对军人的要求,从它诞生的第一天起,就无可避免地带有强烈的强制性。乡规民约则不同,它是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尊重社会风俗、尊重社会道德、尊重历史习惯,群众自发地、由下而上制订的一种共同规则,它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村民大会;在村级干部海选的政治背景下,乡规民约的制订是空前民主的。但是,乡规民约内容简单,缺乏违约惩罚机制,它更多的是一种社会道德、风俗的提倡,而非严格意义上的管理方案。而班规则和两者不同,或者说介于两者之间。班规的诞生虽然也经历了民主产生的过程,但是在诞生过程中,一直离不开班主任的指导,因此,班主任已经有形无形地把自己的班级设想、班级管理经验和师生行为标准,无形地传达给了学生。因此,班规不是绝对的民主,也不是绝对地集中,它是军规和乡规民约优点的最理想的结合。
记者:班规是刚性的、严肃冷静的,而爱是柔性的、亲切温暖的,有班主任认为,依班规治班就是对爱的最大排斥,请问您是如何妥善处理爱心和班规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呢?
郑学志:教育是爱的事业,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可以说爱是教育的灵魂。一个不爱学生的老师,无论他多么能干,多么有学问,我对他能够教育出卓越的学生一直都表示怀疑。相反,一个热爱学生的老师,他总会不断探索教育学生最佳途径的,因为爱,他会把教育事业做得有声有色。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爱并不是教育的全部,爱不能够解决教育的一切问题。很多时候,我们对学生的爱并不能够感动他们,甚至,我们的溺爱和放任往往还会害了我们的学生,误了我们的教育。这时候我们就需要制度,需要一个包含爱、体现爱的智慧的制度来给爱导航。制订班规,就是为我们在爱孩子和给孩子自由之间寻找到了一个科学的结合点,即我们的爱也需要约束,我们不能够因为爱而放弃了严格要求和严肃的纪律。如果因为爱而放弃我们对孩子的要求和约束,我们就成了教育的罪人。
有人说法不留情,但是我却这样认为,一部公正的法律恰好体现了人间大爱,对违法行为的约束,其实就是对合法行为呵护和爱惜;对强暴行为的约束和控制,就是对弱势群体的爱护。同样的道理,我不认为班规是对爱的制约,恰好相反,我认为一个合理合法、能够被绝对多数孩子认同的班规,恰好体现了我们班主任对学生的大爱,我们通过用班规纯洁孩子的思想、端正孩子的动机、养成孩子的良好习惯,体现了我们对孩子前途的真正牵挂和负责,这是我们老师的大爱。所以说,班规和爱心并不矛盾。当一部班规处处体现出爱的精神,我相信那部班规,也一定是能够被孩子广泛认可,并充分发挥作用的好班规。
而且,在更多的时候,爱心弥补了规则的不足,规则保护了爱心有效发挥。一个很浅显的例子——惩罚——没有爱的时候,惩罚给人的感觉就是打击和报复,有爱却能够让孩子心服口服地接受,所谓“自己的孩子打不走”,就是这个道理。我们必须学会用班规去保护我们对全体同学的爱,学会用爱去解决规则所不能够解决的教育问题。这才是对班规理性的认识。
记者:在您编辑的文章中,我看到王莉老师传达了这样一个信息:班规之外更需要爱与智慧,请问你是不是认为,班规没有智慧,所以最后解决教育问题,还得靠班主任的教育智慧呢?
郑学志:一个优秀班级的成功经验很多,王莉老师传达的观念,是说班级的管理成功,它不仅仅是依靠班规,而且还是爱与智慧的结果。对班规和智慧的关系,我是这么认为的,一部成功的班规,本身就应该是学生集体智慧的结晶,我们要让学生成为班级管理的智慧源泉。
我每接一个班,都由学生起草班规。这样有很多好处,一是便于我准确地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通过他们自由地、充分地酝酿班规,我从中间窥探出学生的道德价值观念,把握学生对班级形象设计的期望,这些都是以后我治理班级的有效信息。二是通过放手让学生自由自主地制订班规,我从中准确地发现班级管理人才。一般说来,谁的班规制订得最周密,说明谁思考问题最严谨,处理相关事情的时候点子最多,能力也最强,那么,谁就最适合做新班的班长。这个办法我尝试多年,屡试不爽。第三,由学生起草班规,能够弥补教师思维的不足。做班主任时间长了,难免思维老化,工作模式僵化,搞不出新意。但是学生又是尚新的,他们喜欢不断尝试新事物,班主任拿不出新的东西吸引他们,班级工作就很难搞出特色。而由学生制订班规,往往能够让我们有意外的惊喜。所以说民主制订班规,就是集中学生智慧的过程。
此外,我也认为,在具体班规的执行过程中,我们也需要教育的智慧。尤其是当规则不能够解决现实问题的时候,对班主任来说更是一种智慧的考验——我们不仅需要智慧地临场处理,还需要事后智慧地教育来结束,是智慧让我们依法治班臻于完美。
记者:班规可变通执行吗?
郑学志:我反对变通执行。也许有些老师认为,把班规变通一下,更体现出班主任执行规则时候的人性,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也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这是灵活处理。我认为,这不是体现“人性”,而是体现“任性”,这种灵活是对规则的挑战和蔑视。当一部班规在老师手中可以任意变通时,它的严肃性、权威性就值得怀疑。而且,多次变通执行之后,这部班规也就面临着流产的危险了。
制度的刚性美,就体现在它的不可变通上,当我们教师因为违反班规受到处罚时,这部班规在孩子们心目中的地位就神圣了;当我们班主任自觉维护班规时,遵守班规就会在班上形成一种时尚。
如果一种行为的处理需要班规变通执行,我想还不如组织学生修改、完善班规。
记者:班规不能够发挥作用,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吗?
郑学志:如果把这归结于技术问题,我想是推卸责任。班规不能够发挥作用,主要应该是下面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我们班主任制定班规的时候凭借着一厢情愿的想法去做的,我们心中没有学生,因此,班规遭遇到了学生的整体反抗。二是我们的班规不符合学生实际,比如说我们小学老师看见中学老师运用班规管理学生好,也跟着照搬照抄,没有考虑到不同阶段的学生心理成长和知识成长的需要。三是我们执行班规的时候,没有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或者说,我们执行班规的时候,仅仅是依靠少数学生干部,而没有把所有学生的力量集中起来。
也许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但是,无论是哪种原因,我想缺乏民本思想,缺乏实事求是的精神,缺乏真正的民主教育,应是是班规执行不下去的关键原因。如果根子里没有把学生观念端正过来,仅仅把责任推到技术问题上去,我想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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