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市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 | ||||||||||||||||||||||||||||||||||||||||||||||||||||||||||||||||||||||||||||||||||||||||||||||||||||||||||||||||||||||||||||||||||||||||||||||||||||||||||||||||||||||||||||||||||||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学: 为深入推进新课程改革,总结我市“十一五”教育教学科研经验,推广典型,谋划我市“十二五”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根据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召开以“开展有效研修,打造魅力课堂”为主题的全市教育科研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2月中下旬(具体另行通知) 二、主题 开展有效研修,打造魅力课堂 三、会议内容 1.教科研工作经验总结与思路探讨; 2.教科研优秀成果的交流与表彰; 3.专家报告; 4.教科研先进学校和个人表彰; 5.新课程教学观摩及专家点评。 四、参会人员 县(市、区)教育局局长、教研室主任、部分中小学校校长、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校长、教师代表。并邀请长三角城市群教育科研协作共同体、上海市教科院普教研究所、《上海教育科研》杂志社专家莅会指导。 五、会议材料要求 (一)会议材料参考内容 1.近年来落实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开展校本教研工作的做法、经验及设想; 2. 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的实践、经验与思考。 3. 深化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的做法、体会。 各县(市、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各准备一份近年来校本研修工作总结,字数控制在4500以内。电子稿于7月15日前发赣州市教科所谢泽源,Email:xiezeyuan@126.com。 典型经验拟结集在出版社出版。 六、参评成果要求 1. 参评成果范围:凡属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课题、项目均可申请参评;地方研究课题(即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课题),由县(区)级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申请参评;一个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参评。 2.参评成果时间:限定在2006年元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3. 参评成果形式: 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不包括工具书、论文集、教材、教辅、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未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4. 参评成果基本要求: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要坚持素质教育方向,充分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总结提炼课程教学改革的实践经验,突出对课程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全面客观地反映研究与实践的过程和结果。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要经过两年以上的实践检验。行文格式规范,文字与图表清晰。每项研究成果署名作者不超过6人,字数不超过5000字。 5.申报材料的填写要求 各单位报送的每一项研究成果均须认真填写如下材料: (1)《赣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 (2)《赣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总结》。要全面反映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背景与意义、研究与实践过程、成果主要内容、实践效果与特色创新等内容,字数不超过5000字。如有出版物、实物、光盘等可作为附件。 申报材料要计算机录入(小四号字体),不得剪贴。需签字、盖章的,打印或复印无效。同时,使用A4纸打印,双面印刷,竖装。《赣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与《赣州市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总结》需分开装订。 6.其他事项 (1) 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以县(市、区)、市直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并请专人负责,大县每个县(市、区)不超过40项;小县每个县(市、区)不超过30项,市直学校每校不超过5项。 (2)各单位报送所有成果材料时,请将每项成果材料独立装袋,在纸袋正面贴上所附材料明细表。同时,把所有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赣州市教科吴小冬,邮箱wuxiaodong407@163.com(印刷品和实物除外)。 (3)报送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15日,逾期均不受理。所有报送的成果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4)申报的每项成果交纳评审费100元。 (5)评奖:市教育局拟聘请专家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项,并颁发相应等级证书。获得一等奖以上的优秀成果(论文、调研报告)和二等奖部分优秀成果结集在出版社出版。 各县(市、区)可先行开展本地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的评选工作,确保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七、教科研先进学校和先进个人的评选 1.评选范围 (1)先进学校评选范围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含各类民办学校)。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在教育科学研究中成绩突出的中小学幼儿园(含教研室、电教室、教师进修学校)的干部、教师。 2、评选条件(见附件一) 3.申报程序和办法 (1)凡参评的学校和个人要写出自评报告,并填写申报表,申报表和自评报告一式三份,佐证材料需列目录和编号,并在自评报告中有相关备注。 (2)申报材料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左侧装订(左侧空2.5厘米),正文用5号宋体字。 (3)各县(市、区)所属学校(幼儿园)的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初审合格后由教研室统一于2010年7月15日之前报送市教科所申薇老师收,市直中学申报的材料可由各单位直接于2010年7月15日之前报送市教科所申薇老师收。 4.评选原则和方法 (1)评选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平等竞争、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评审程序办事、坚持条件、保证质量。 (2)这次评审由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小组。评审组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评和复评,然后得出结果。 5.名额分配 (1)表彰名额: 1)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拟表彰先进个人100人。 2)先进学校50所。根据申报材料择优评选。 (2)推荐名额分配: 1)教科研先进个人的推荐名额:章贡区、于都、南康、兴国、宁都、信丰、瑞金、赣县每县(市、区)7人,其他县(市、区)各5人。市直中学每校推荐1人。 2)先进学校推荐名额:每县市区各推荐3所,市直中学可直接申报。 附件一:《赣州市教育科研先进学校及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附件二:《赣州市教育教学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三份)。 附件三:《赣州市教育教学科研先进学校申报表》(一式三份)。 附件四:《赣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赣州市教育教学科研先进学校及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教育教学科研先进学校评选条件 1、教育科研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重视教育科研工作,对教科研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高中学校设有独立的教科处(室),其他学校有专门负责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人员。教育行政部门能够在经费、场所等方面予以支持,或有足够的科研经费来源。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基础,能为教育教学科研实验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支持。 (2)积极普及教育教学科学知识,培养教育教学科研骨干和积极分子,发动、组织和指导教师进行课题研究,并在区域性校本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效。 (3)学校领导和教师有较强的科研意识和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有比较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及相应的管理人员。领导重视教育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课题管理、资料信息服务等工作,对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广大教师有参与教育教学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并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行动研究。 (4)科研氛围浓厚,重视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取得显著成绩。积极参加赣州市级以上的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并取得获奖成果;每年都进行校内论文交流,60%以上的教师写出论文。 二、教育教学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科研工作,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和专业素养,具有科学的学生观、教育观;无不良记录;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培训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积极参加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期间主持完成市级及其以上教育教学课题1项以上,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 (3)积极参与(或组织)区域性教科研活动,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在所在区域有较好的影响; (4)积极为各级领导和教师提供信息服务,主动宣传教育科研;热心参加当地或学校教育刊物的编印;主动为当地或本校教育教学科研的发展献计献策。 附件二 赣州市教育科研先进个人 申 报 表
附件三 赣州市教育教学科研先进学校 申 报 表
|
附件四
赣州市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优秀成果
申报表
课题名称:
课题来源:
课题主管单位:
课题申请人姓名:
赣 州 市 教 育 局
年 月 日
说 明
1.本申报表由课题负责人如实填写。
2.课题来源:指国家、省级课题,部门课题,单位课题。
3.成果形式:指论文、专著、报告、其它等。
4.成果去向:指发表、出版、采用等情况。
5.申报时须提供成果原件(经审查后可退还,仅留存复印件)。
6.市教科所详细地址:
赣州市环城路5号教育大楼4楼,邮编:34100,
7.联系人:谢泽源 电话: 8223350-814,
吴小冬 电话:8223350-807。
课 题 名 称 |
|
成 果 去向 向 |
| ||||||||
成 果 形 式 |
|
成 果 字 数 |
|
完 成 时间 间 |
| ||||||
课题申报人姓名 |
性 别 |
年 龄 |
职 务 |
职 称 |
工 作 单 位 | ||||||
|
|
|
|
|
| ||||||
承 担 研 究 任 务 人 员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职 务 |
职 称 |
工 作 单 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果内容(最终成果的简述,可另附页) | |||||||||||
|
|
|
|
|
|
|
|
|
|
|
|
申报理由(主要观点和特色、社会反映、成果效益、专家意见,不少于2000字,可另附页) | |
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赣州市教育教学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赣州市教育局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