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 丰 县 教 育 局( )
关于做好2011年全县社会人员申请认定
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及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1年全县社会人员申报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及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中的下列人员需要参加相应教师资格类别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高中教师资格申报人员由市教育局组织测试)。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者;
2、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中,在校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等环节的申请者;
3、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中,所学专业与申报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不一致的申请者;
4、其他需参加测试的人员。
二、测试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规定的标准;
4、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
三、测试的基本要求
具备承担初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懂得教育教学规律和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运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力,具备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以实现教学目的等能力和使用普通话提问及讲解的技巧。
四、测试的方式和内容
1、测试主要采取说课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并将测试内容分成若干项目进行量化评分。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说课70分,面试30分。测试时间为每人30分钟,说课20分钟,面试10分钟。测试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70分-8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以下)四个等级。测试及格以上者方为测试合格。
2、说课内容由组织机构在应试者根据所申报学科预先准备的2个课时说课稿中随机确定1个课时的教学内容,重点考察对所授教材内容全面的理解和分析。应试者根据说课题目向评委口头讲述自己的教学设想,说明这节课教什么、怎样教、为什么这样教等问题,特别是要在“为什么”上进行深刻地说明。
3、面试主要通过观察、提问、交谈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试者对于教育教学常规及理论方面的知识掌握程度,以及仪表仪态、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由评委就教育教学常规、教育理念以及教师必备素养等方面的知识随机提问,应试者口头回答。
五、测试工作安排
1、说课时间:
2、说课地点:信丰县教研室;
3、有关要求:
⑴ 请参加测试的人员准时参加说课,逾期未说课者视为自动放弃。
⑵ 说课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预先准备的2个课时说课稿(一式两份)。
六、其他事宜
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是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最重要的环节,能否做好此项工作,关系到整个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各校和测试工作人员务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好本年度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工作。在测试工作中,凡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必须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为一次性测试,本年度测试中未按时参加者和测试不合格者,本年度不再安排补考,必须在下一年度教师资格认定中重新申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成绩,且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七、体检工作安排(含高中教师资格申报人员)
1、体检时间:2011年6月10日,上午8点开始。
2、体检地点:县人民医院
3、注意事项: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体检时间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体检,体检时需空腹(做血常规化验)并带足必须的体检费用交人民医院。
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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