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评的通知

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评的通知
文章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30日 点击数:

关于做好迎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

建设工作考评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今年我市已申报参评全国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成效是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前置条件。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评在即,为做好迎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评,我局根据《关于印发〈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指标及工作任务分解表〉以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测评操作手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问卷调查操作手册〉的通知》(赣市创字[2011]11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市教育实际,制定了《全市教育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现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1. 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评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分管处室,严格执行责任制,做到事事专人管、件件有落实。

2.《全市教育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及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相应的《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调查问卷》样卷,已上传jjk8391498@163.com邮箱,密码:8391498。请各地、各校自行下载,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3.各地要认真甄选申报学校,申报学校占当地学校总数的20%。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和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全部申报。

4.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学习《全市教育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各校要根据考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以便抽查。

5.各地根据测评体系要求,认真填写《材料审核地点(单位)申报表》和《实地考察单位申报表》(一式一份),于67前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同时发送电子稿至gzjjk@163.com。联系人:温华杰,联系电话: 8391498

 

一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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