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宣讲稿

文章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2日 点击数:

 

《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宣讲稿

江西省教育厅

2016.10

 

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和高校科学选拔人才,作为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配套文件,省教育厅制定了《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将于2017年秋季选择部分设区市和学校进行试点,试点不和高考录取挂钩。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施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

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有利于学校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下面,向大家介绍《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并谈谈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1.考试类别和科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大类。

合格性考试涵盖《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全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1个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由省教育厅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统一组织实施;其中,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由各高中学校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考试标准和具体组考要求负责组织实施。

等级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中自主选择其中3科参加等级性考试。等级性考试由省教育厅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统一组织实施。

合格性考试只考必修内容,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主要依据;等级性考试考必修和选修I的内容。

2.考试分值和成绩呈现

合格性考试各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呈现方式为“合格/不合格”。

等级性考试各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呈现为ABCDE 五个等级,其中E等级为不合格。以卷面得分为依据,原则上A等级为15%B等级为30%C等级为30%DE等级共为25%(其中E比例不超过5%)。

3.考试实施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其他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到当地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

考试时间:合格性考试按照普通高中课程安排,考试时间分散在高中三年,随学随考随清。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等级性考试原则上安排在高三上学期期末。

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的考试均设置在标准化考点考场进行。合格性考试允许考生在未通过的前提下多次报考;等级性考试在现有条件下,只允许考生参加1次。以后逐步探索向不同年级学生开放、提供2次及以上等级性考试机会的可行性。等级性考试成绩仅限于当届高考时普通高校录取使用。

4.成绩使用和认定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等级性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以等第赋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高校招生录取时将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提供给招生高校。

由外省普通高中转入并已取得我省学籍的学生,需进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由本人申请,提交转出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在合格性考试科目一致的情况下,由省教育厅予以认定;省教育厅对其在外省取得的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不予认定,需在我省重新参加等级性考试。省内学生转出到外省,由省教育厅为其出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二、实施过程中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选课

《实施办法》规定,学生参加语文、数学、外语高校招生国家统一考试之前,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等级性考试。学生从原来的“取长补短”转变到现在的“扬长避短”,实现文理兼修、文理兼考,把“不分文理科”的要求落到实处。

1.省教育厅将尽早公布学业水平考试的开考科目、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报名方式等,便于学生提早报名考试。

2.高校在学生选择考试科目之前,提前公布对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具体要求,做到考试科目要求早知道,使学生有充足的时间早作安排。

3.学生可在完成必修内容学习、参加并通过合格性考试、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再确定选考科目。

    (二)教学

《实施办法》坚持全面考核,促进学生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坚持统筹兼顾,促进高中改进教学,服务高校选拔学生。这对高中学校教学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教学工作由原来学校规定的“套餐”,变成了学生自主选择的“自助餐”,走班教学将成常态。

1.各高中学校要尊重学生的选择权,不能代替学生做出选择,强行编班;

2.各高中学校要根据学生选科的需要,调整教学组织方式,满足学生选课要求,把走班教学落到实处。

    3.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高中教学改革的系统指导,加强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等保障,满足教学要求。

(三)组考

为确保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信可用,省教育厅根据国家高中课程方案和国家教育考试的要求,实行统一命题、统一组考、统一网上阅卷。

由于考试科目和考试场次的增加,组考工作难度也相应增加,强化考风考纪是组考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充分做好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将进一步严格考试监督管理,严肃考试违规处理,凡涉及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以确保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因此,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过程中要贯彻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的要求,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要充分发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导向作用,促使高中严格按照国家新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促进学生按国家规定学好每一门课程;要坚持分类考查,减轻学生负担,增加学生的选择性,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和个性特长;要坚持统筹兼顾,促进高中改进教学,服务高校选拔学生,为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顺利实施作出应有贡献。

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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